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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旧城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20 16:30:06 浏览次数:

  编号:

 JJZLS2020- - 081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0 2020 年旧城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四 标段 )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0 年6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1.

 招标条件 ........................................................................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2 7.

 联系方式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1.

  总则 .......................................................................... 15 2.

  招标文件 ...................................................................... 16 3.

  投标文件 ...................................................................... 17 4.

  投标 .......................................................................... 18 5.

  开标 .......................................................................... 18 6.

  评标 .......................................................................... 18 7.

  合同授予 ......................................................................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9 9.

  纪律和监督 .................................................................... 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 1.

  评标方法 ...................................................................... 23 2.

  评审标准 ......................................................................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131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 131 2.

 投标报价说明 .................................................................. 131 3.

 工程量清单 .................................................................... 132 第六章

 图纸 ..................................................................... 13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36 一、投标函部分 ................................................................... 138 二、商务部分

  .................................................................... 146 三、技术部分 ..................................................................... 150 四、资格审查资料 ................................................................. 153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0 年旧城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四 标段 )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旧城供水管网改造 项目 (四标段)(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工程概况:

 江津城区现有供水管道使用年限较长,承压等级过低、材质差、爆管频发,停水频繁,老旧管网结垢锈蚀影响供水水质。为保障江津安全供水,提升水质,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决定启动江津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安装供水管道四标段管网长度约 11603m。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沟槽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余方外运工程;人行道、混凝土路面、大理石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等拆除、恢复工程;各类管道井砌筑工程;管网安装工程等涉及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3 项目投资:4441734.37 元 2.4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等为准,其中所有主材均为甲供。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参加 三 标段 或四标段或五标段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df.lkjcqggzy.com/)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0年07月 17日 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B10栋,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日程安排”区查询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2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上发布。

 7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西门路221号

  地

 址:重庆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颜老师

 电

 话:023-47521479

 电

 话:023-67901915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西门路 221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3-4752147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262 号二层 联系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 1.1.4 项目名称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旧城供水管网改造 项目 (四标段)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1 、 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 2 、 财务要求 2016-2018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 3 、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竣工验收合格的3公里及以上供水管道安装工程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

 4 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 4 、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停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未受处罚的须提供:自行说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两年无行贿受贿行为 (提供自行承诺投标人及法人代表两年内无行贿受贿情况,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上不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提供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是否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况的查询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 5 、 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5.1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应具有 市政用公工程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须提供建造师执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社保局出具的或者社保局网站上查询截图或者社保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承诺 原件(格式自拟))。

 5.2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 社保局出具的或者社保局网站上查询截图或者社保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质量(检)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资料员不少于 1 人,劳务员1人。以上人员均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主要管理人员数量配备不低于《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的规定。

 (须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书(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专职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社保局出具的或者社保局网站上查询截图或者社保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 6 、重庆市 外施工企业投标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对重庆市外施工企业资格和人员资格要求:①市外建筑

 5 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并在开标现场查询信息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②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的信息报送情况要求提供其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的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特别注意 7.1 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

 7.3 原件封装成一袋在开标会结束前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再补交,袋子封面上应附资料原件清单。

 7.4 专家必须核查投标人的所有原件,若专家核验时缺少相关原件,或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7.5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将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包括资格业绩、 评标加分业绩)信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信息,若已中标的,招标人将消其中标资格。除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提供虚假业绩信息的投标人进行处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及补遗书等 2.2.1 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0 年 06 月 28 日 11 时 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交质疑。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 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06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答疑在将 在 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sdf.lkj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进行补遗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http://sdf.lkjcqggzy.com/)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 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

 6 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等,《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及相关配套定额和文件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 3 、人工费:本工程人工 单价根据最新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并符合项目所在地关于人工费的规定 ,由各投标单位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价格不调整。

 4、本工程所需主材均为甲供。本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场外及场内的运输距离、仓储、保管、库损、二次及多次转运等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中标人自行承担其他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中标后价格不调整。

 5、措施项目费。

 5.1 如中标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按规定费率进行结算。

 5.2 投标人对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6、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7 6.1如果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中工程量不一致,投标人应于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核查,除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评标时未发现的修改,在实施时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6.2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6.3 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中标综合单价不调整。

 6.4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列金额项目或专业工程暂定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评标时未发现的修改,在实施时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6.5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措施费除外,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

 6.6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6.7投标人的报价中各单位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相同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必须相同,否则结算时就低原则处理。

 7、安全文明施工费:

 8 7.1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 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7.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 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 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 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投标人的《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 号文及最新实施现行通知的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未发生的不计取。

 8、规费及税金:

 8.1 规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8.2 税金: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编制预算, 结算时按实调整。

 9、本工程最高限价中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均按含进项税计入。

 10 、 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及投标综合单价限价: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7 3420503.7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暂定金额 2 96052.72 元;

 投标综合单价限价详见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公布的附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 投标综合单价限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11.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3.3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3 3 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小时,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

 9 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说明”。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 90 天。

 5、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

 (1)投标人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分包名称、或招标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分包名称可简写)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无论何种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入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的,其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亦将被否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4)从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投标人(市场主体)应按要求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在此之前已向平台提交信息登记申请的市场主体,可不再持原件到平台现场进行核对)。未办理信息登记的,开标现场保证金展示信息上可能无法体现企业信息,后果自负;注:已在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投标人,仍然需要重新按要求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

 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进入“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或“主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专区,认真阅读登记流程,下载安装驱动,点击“市场主体登记”标签页,进入登记流程,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妥善保存登录名及密码。

 (5)因故未提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以便交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与该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上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请在开标时,自行携带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2)或者将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6)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不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足额汇到本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用帐户、账号;或者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又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中 5(5)要求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 6、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信息:

 (1)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3-63624511 (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9 栋、B10 栋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函并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根据本附表第 1.4.1 项提供。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 年至 2018 年。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2017 年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停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7.3 款执行,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3.7.2 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商务部分一式二份。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技术部分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

 5、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光盘二份(不分正副本)。

 注:光盘表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请投标人予以配合,但不作为废标条款; 商务部分纸质版本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版Excel格式必须提供。

 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封面需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其他要求:中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再提供1套投标文件。

 3.7.3 装订要求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技术方案》面页使用 A4 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 横向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

 11 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面页由投标人用A4 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法人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 A4 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 A4或 A3 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技术部分得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200 页。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用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 “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及电子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密封袋上不得有任何印章和印记。

 6、“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10 栋 2 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请各投标人按时、按规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若因递交地址错误或时间延迟未能按要求递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经核验身份材料不合格的,或中途离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且无异议权。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授权代理人本人

 12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

 (1)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展示表上没有显示投标人缴款信息的而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来款账号与银行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或其他情况的,则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开启,并当成退还其投标文件; 6、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 7、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签字确认时,须按本前附表 1.4.1 条规定,一次性提交本项目所有有关资料的原件。

 9、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开标现场等待,不得离开。投标文件需要澄清说明的,以电话通知投标人算起,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权利,默认评标结果。

 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按规定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2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现金;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且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金额向发包人一次性足额提交。若承包人未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足额提供履约担保和(或)其提供的履约担保有瑕疵、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如有)不予退还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有权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并提交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且当缴纳的民工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返还、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及责任后满【10 】日止。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并提交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且当缴纳的民工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返还、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及责任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并提交经城建档案馆验收

 13 合格的竣工资料且当缴纳的民工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返还、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及责任后【10】日自动失效(若承包人未按约提交履约担保和/或履约担保被没收、扣除、兑付且承包人未按约补足的不予退还)。

 8.1 重新招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 (2)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 低价风险 担保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2); (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向发包人一次性足额提交低价风险担保。若承包人未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足额提供低价风险担保和(或)其提供的低价风险担保有瑕疵、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有权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承包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 12 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并提交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且当缴纳的民工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返还、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及责任后满14日止。

 (5)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并提交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且当缴纳的民工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返还、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及责任后 14 日内无息退还剩余低价风险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并提交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且当缴纳的民工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返

 14 还、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及责任后 14 日自动失效(若承包人未按约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和/或低价风险担保被没收、扣除、兑付且承包人未按约补足的不予退还)。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3、低价风险担保的扣减:见专用合同条款。

 10 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渝招投协【2015】11 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下浮 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1 交易服务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8〕54 号)文件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方全额缴纳,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3 特别说明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材料为甲供,由业主及监理全程监督、把关和控制。

 14 其他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

 15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16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4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质疑区提交质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示:其他区、县监管项目由各区、县制定相关规定]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补遗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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